續談知識產權

有人以為尊重知識產權才能鼓勵創意工業的發展,就連政府的宣傳也是這調子。至於什麼是創意工業呢?說來說去不又是影視娛樂事業。大家都清楚,今天街上少了人賣老翻,不是因為大家比以前更尊重知識產權,也非因加強了執法檢控的成果,乃因互聯網的普及,各人只需安坐家中BT便可,連買老翻的錢也省掉。互聯網無遠弗屆的威力,MP3和BT的出現,在過去十年,衝擊著傳統的消費娛樂模式,唱片和電影業界受災尤深,所以其業者常常高喊要保護知識產權,海牛甚覺他們可悲也可笑。說穿了,他們想得到保護的並非知識產權,而是業界的傳統利益!他們只因適應不了時代的更替,無法在瞬息萬變的互聯網時代及時轉型,以至從既得利益者淪落成險被淘汰的一群罷了!高舉知識產權,也只是他們垂死的掙扎!其實正是他們在經營上欠缺創意思維,沒有拓展新的生存空間,才會有如此下場。君不見連報業也要搞網上版、免費版嗎?近年,不少軟件公司也開始把旗下的軟件分拆成家用免費版和企業/專業收費版,藉前者為後者開拓市場和增加市場佔有率,或以前者附加廣告來獲得利潤。Google的成功便是最好的例證。(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