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暴徒」割蓆?

香港警察強攻中文大學「止暴制亂」;中大學生拼命抵抗,舊生也紛紛趕至,保衛校園和同學。

這令我對約翰福音15章和17章有更深的體會。

葡萄樹的比喻和分離的禱告經常被用在講壇或主日學課堂上以教導主內合一的重要。至於什麼是主內合一嘛,就是「政見雖不同,彼此要尊重」那調調兒吧。

我怕這不單是錯誤應用,更是錯解了經文。

先再說中大事件;警方的說法是:大學非罪犯避風塘,樂見暴徒步出大學校園自首。這是一種分化的手段,變相慫恿學生跟所謂暴徒割蓆以自保。這其實跟不少教會圈內吹的風向類近,不少牧者長執們認為雖然教會應要開放接待不同界別的公眾人士,但不能成為包庇或窩藏犯罪的暴徒的處所。

回說經文;今日教會按這幾章最常得出的教導就是:要從罪惡世界中分別出來,靠著聖靈竭力成聖,在教會群體裡相愛合一吧!所以,便有上述那種跟犯罪的暴徒割蓆之說,還要再加上一句:不應因為要包庇這些賊匪而叫教會分裂!

但容我問一下,在約翰福音的場景裡,誰是當代的犯罪分子?誰被政權列為暴徒?不就是耶穌自己和那些跟隨祂的門徒嗎?那麼,主裡合一到底是什麼意思?不就是叫這些被恨他們的那個世界列為暴徒罪犯的門徒們相愛合一地緊緊連於那首犯耶穌這棵真葡萄樹上嗎?而相愛合一正是這班「被暴徒化」了的門徒抵禦世界所給的苦難的唯一方法,誰個不跟耶穌這個被世界的統治者定死罪者認同,或為了獨善其身而不願跟其他「暴徒」捨身相愛,誰個就是不屬主的枝子了。如此,分別為聖的合一,就並不是跟世界的統治者眼中的暴徒罪犯割蓆,而是向法利賽式的獨善其身說不,以連於那被釘十架的首犯耶穌。

我不是在說凡暴徒罪犯皆當被視作主的門徒,而是想指出,今天教會圈子裡那些主張與「暴徒」割蓆的人中,有太多其實無異於昔日那些為求保住自我的信仰潔癖而在政治上偽中立的「法利賽人」。主耶穌預言門徒會被趕出會堂,而法利賽人正是有這等宗教權力的人(約12:42、16:2);今天教會裡不少的長執們何嘗不是在做著相似的事情?

主說:「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這話實在是真的。

由醒罷到反抗

這一篇,原在八月初全港三罷時已寫好,文末那句原是:「香港人,醒。罷。」其時卻沒貼出來;十月中做了點修改,還是沒貼出;如今我想,現在再不貼,就不用再貼了。

一直以來,大部份港人都堅信,縱沒有民主,香港還有自由和法治,對市民身家性命財產還算有保障;所以普選可以慢慢用和理非方法循序漸進地爭取或協商(其實是等中共恩賜)。

這數月下來,看見警察無制約的濫暴,莫視程序條例地對私隱、私產、人身安全的粗暴侵犯,大家方驚覺原來沒有民主,自由和法治原來是那麼的脆弱一戳即破。

「民主不能當飯吃。」是的,因為民主不是給吃的,經濟才是;但民主乃是排便排毒,把米田共清除,維持身體各樣指數平衡的機制。人縱然可以繼續吃,但排不到便,吃什麼也不會有康健。

香港人就是愛玩傳銷:在普遍失敗的歷史案例中,只著眼兩三個成功的個案,就深信和理非是鐵一般的真理,傳銷者左膠是在賣無價的補藥,而勇武抗爭這服原始藥方太霸道了,殊不知中共是個藥石無靈的死症毒瘤,不開刀怎得治?

香港人,反。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