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精神

我很少收聽電台廣播,今天難得在髮廊修髮時聽了半句鐘。

其中聽到一個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特約的廣告,以寓言故事金斧子銀斧子作藍本,把斧子改作手機,說故事主人公掉了手機進湖裡,神仙問他可是掉了一只第五代的智能手機,他謊稱「是」,神仙當然即時揭破他講大話,但他卻辯稱只想有一只手機用來上網參加即將舉行的一個關於認識基本法的比賽活動云云,而神仙聽後竟因主人公這「意圖」別具意義而放過他,並把那只手機送了給他!

故事的潛意識是:原來,為了認識「正義」的基本法,什麼不正義的手段也無所謂!叫聽眾們未知什麼是基本法條文,也可先體會基本法的精神!

譚志源弟兄,well done!

「君子在撲火 吹不走暖烟」

狼營裡既有飯焦做競選辦主任,如今又有李大國手做打手,此二人當年如何攜手搞砸香港教育,歷歷在目,記憶猶新,係我最討厭的兩個人。先別論狼的本相有多狼,或牠在行會中說過什麼,也不理牠身邊那隻民主英熊是黑(道)還是白(痴),但我信物以類聚,狼的管治理念和手段如何,看牠的團隊和夥伴就夠(死)了!但有些香港人比狼更殘忍,竟然強求狼會變得馴良,為社會帶來和諧,係咪睇《狼羊物語》睇到short咗?抑或是以為自己已經到了舊約聖經預言的彌賽亞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