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中相依一生》

這是十五年前為自己的婚禮寫的歌,這個三月內,教會中連續幾個星期都有數對弟兄姊妹舉行婚禮,奈何因工作關係,一概未能出席到賀,特復記這歌歌詞於此,聊表祝福。

曲、詞:海牛

願愛中相依一生到白頭
願愛中相牽一世到永久
願能從今起手挽手
任天荒地老短或長壽都相守

求主賜福這對佳偶
能彼此委身沒保留
任這生多波折 路縱崎嶇多變
仍願彼此互勉相分憂

求主賜福這對佳偶
能彼此體恤心相剖
用愛心相寬恕 用信心多禱告
朝著天家路向相偕走

Amen Amen
Amen Amen

《美麗的失敗者》

昨晚四點醒起,看了大半場皇馬對曼聯的歐聯賽事。

今天是情人節,跟麥太太和三小豬共晉午餐。席間,麥太太唸了麥兜一個題為《美麗的失敗者》的故事給我聽,令我想起昨晚球賽中紅魔門將迪基亞的幾次精彩撲救,很大的對比。

嘩!真係最美麗的情人節禮物。

實在,若門將沒把好關,當球門不成球門……教會亦然……

講大話

前天放工回家,小兒子向我說,校長訓令同學們不准使用臉書,因為按臉書規定,開立戶口者必須要年滿十三歲或以上,小兒子那些「未夠秤」的小學同學們,除非在申報年齡時撒謊虛報,否則難以開戶,而說謊是不合聖經教訓的,後果會很嚴重……

海牛以為兒子在引述校長說話時不免有加鹽加醋之嫌,但也相信離實情不會太遠。

海牛其實早已在兩個女兒「未夠秤」時為她們開了臉書戶口,如今大女兒都已長大「足秤」有餘。當年,我也曾為那申報年齡的問題掙扎過一陣子,但經想通後,便知道那跟犬兒校長所強調的原則完全是兩回事。

且舉一例,未知閣下曾否在你的私人電腦內安裝任何軟件?有否遇見過在安裝過程中,需要閣下確認你已細閱並同意當中的使用條款?那麼,閣下在按下確認按鍵之時,又是否真的已把那既冗長又難明的條款閱畢?若沒有,你就是唐英年話齋的:「你講大話」啦!

在今天的社會裡,(不單電子世界裡),如此的大話,比比皆是。試問有誰在簽署銀行或電訊服務協議之前會真的花時間詳閱那些「長細」的服務條款?相信萬中無一吧!

話說回來,在眾多「合資格」的臉書(或其他社交網站)用戶裡,也不見得所有人都會以真實出生日期和姓名來登記。那不是誠實與否的問題,而是私隱和網路安全的問題!不少網路保安專家都會建議用戶不要輕易披露敏感資料如真實姓名或出生日期,這已是一般的網路常識。那麼,成年人又怎樣可以沒頭沒腦的單用「說謊是不對的」(且用聖經的標準)做理由來禁止小孩用臉書呢?我們都應該知道那些所謂服務條款,包括臉書的年齡申報,大多只是用來保障服務提供者,為其免責而設。我不是要鼓勵小孩撒謊,但只講出事實的片面,並以此唬嚇孩子,那也是「講大話」吧!

中古手機之二

二女兒的入門級智能手機剛過了一年的保修期,便鑽進了洗衣機的滾筒翻筋斗……

海牛只好重召已退役了一段日子的中古手機給二女兒做臨時替補,可是中古手機不支援WiFi,女兒的月費計劃又不含流動數據,完全是錯配:Whatsapp固然用不到,臉書亦半癱瘓,沒觸感操控的遊戲……算了吧!

要買一部新的,卻發現同一型號已作了古,所謂有錢都買不到,只怪在新科玩的世代裡,產品日新月異,一天也嫌長。其後繼機的外觀也實在太遜,把購買的胃口全堵住。選其他品牌嗎?偏找不到一個具類近性價比的型號。內地的山寨機又給不了多少信心。

更複雜的問題是大女兒已不只一次投訴她那部跟妹妹同一型號的手機不夠好用,要換一部較高階的,而二女兒又不大情願接收姊姊的舊手機,那究竟該買一部新機給誰?還是要為她倆各買一部?那麼,大女兒那部舊機又怎生善後?轉給小兒子?那即是要為他上台開一個新手機號碼……

哲人其萎乎?

是晚沒有到維園參加燭光晚會,卻和內子伴著母親到了殯儀館向一位辭世的表舅致祭。

匿大的靈堂,擺滿各方親友的花牌花籃祭帳,包括好些城中名人如沈祖堯、鄭海泉、李君夏、韋基舜等,但卻是冷冷清清的除了親屬十數人和做法事的法師們,就好像只剩下我們三個人和他們的外籍傭人……

兩者相較,那些廿三年前被鄧李楊集團操控之暴政所殺的年青人,縱使當中沒幾個的名字能被人們唸出,但他們的死卻要繼續搖撼著中華大地!

五一九

二十年前的五一九,我還是一個牙醫學生,正上著義齒學的實習課,收到母親的通知:下課後請趕快到醫院,因為外祖母的病情很是危急。記得當天應付的是一個頗麻煩的病人……當我到達醫院時,外祖母已離開了……二十年後的這個早晨,過得也很不爽,同樣是一個麻煩得很配假牙的病人,結果是我為了叫自己的心情好過些,用退錢的方法把她打發走了!

沒家教

狠狠地一次過跟妹子、妹夫和她那隻人扮的寵物貓從臉書上unfriend了!超爽的!

事緣有人在其臉書牆上貼了一幅在港鐵月台拍的照片,並以「沒家教」起題,而照片裡看到的是有小朋友(一個?兩個?我看不清楚。)正在候車月台上吃雪榚。貼圖者以為此等行為實在不要得,顯示這家人沒家教,並呼籲友人記緊廣傳。我問貼圖者,這跟家教何關?頂多便說他們犯了港鐵附例吧了,況且若犯例就等於沒家教,那麼在港鐵範圍內拍照亦是犯例,這也是沒家教嗎?我也說了幾句「討厭人一味只講規矩」、「討厭那些一味講規矩的人」之類的說話。貼圖者選擇性地從她的牆上刪除了我的說話,於是我重複我的回應,她便說我不尊重她,並問我是否想她把我封鎖了。我答:好啊!最好unfriend埋!於是她就行動了,而我也自然不希罕地把她的身邊人給砍掉!

說來失禮,就是我家沒家教囉,教出一個這樣的妹子。

港鐵附例27條(b)
在已付車費區域內(港鐵公司或第三者從中國任何其他地方運載乘客到香港或從香港運載乘客到中國任何其他地方的任何列車除外)進食或企圖進食任何食物或飲用或企圖飲用任何飲品(不論是酒精類或非酒精類飲品)。

港鐵附例28H條(1)(e)
「不得在未獲港鐵公司書面同意並受依照港鐵公司所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的情況下,使用任何錄音或錄影或拍攝器材以進行訪問或拍錄或製作影片或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