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

十幾年前,當大女兒還要在聖誕節表演聖景劇時,作了一個旋律,原意是幫助演天使長的她,容易一些記誦那一句金句對白:「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4)

趁聖誕節將至,記在這裡。

詞:聖經路加福音2:14
曲:海牛

在至高之~處
榮耀歸與神
在地上平安
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A~men A~men
Amen A~men

差別待遇

性傾向歧視要立法,基督教內群起反對,又聯署,又遊行,又祈禱會的,說到立這法就等於承認同性婚姻的法定地位,彷彿教會明天就要被迫為同志證婚喇,要亡教喇似的。

但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要二讀了,基督教界的反應卻是冷淡得可以。

我想問,每週在教會內唱詩敬拜,或舉行婚禮,哪一樣次數會較多呢?明明若草案獲得通過,每次公共敬拜或團契聚會都有可能因用了未申好版權的詩歌而集體觸犯刑事罪行,卻鮮有教牧視此條例草案為洪水猛獸,難道教牧自己因拒絕為同志證婚而坐牢就是大件事,會眾因唱侵權詩歌而被告就是小事一樁?(我想教牧們不會這麼自私吧?)又抑或是,全港所有大中小型堂會都早已熟悉申請版權的程序,並已依足規定乖乖的付費?(實情是連許多資源豐厚的大型堂會也未必能完全跟貼法規,更遑論是那些資源匱乏的小型堂會。)又或是,教會領袖們覺得詩歌版權持有人都是主內兄姊,絕不會跟教會計較?(但要知道刑事罪行的本質,執法部門絕對有權繞過版權持有人去控告侵權者的。)又抑或是,明光社、以勒Gag姐或蘇大牧沒太重視這草案的嚴重性,以至沒動員YL們有所行動?(那為何他們會不重視?是否跟他們背後的勢力集團有關?)

如前面所言,若要求教會切實執行版權法的各樣規定,真足以叫一些資源匱乏的小型堂會之敬拜或團契活動幾近癱瘓。其實我們不得不承認,版權法這東西(不論是現行的或是政府建議修訂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向資源豐厚者傾斜的,但一直以來,有否見過大型堂會為小型堂會在版稅問題上的沉重負擔發過聲?(更遑論出力!)公眾只看見教會如臨大敵般出力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但絕少看見大牧或領袖們本著主內肢體彼此相愛的心為弱小缺乏資源的堂會指出版權法的不是之處…

刁難毒例今猶在,字面豬鳩改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這隻惡鬼,這兩年多三年來,總是陰魂不散的驅了又來。

慶幸強權專制暴虐如古巴比倫及羅馬帝國,也未能禁制或規管國民或被征服者進行二次創作,否則今天基督信徒手上的聖經,必是另一番風貌,因為聖經學者告訴我們,經上著實有不少章節是由二次創作而來的。原來創造的源頭萬有的主上帝,也會藉二次創作來向人說道理,甚至講真理,以之顛覆當代的價值觀或地上權勢。

如此看來,狼英政府及其背後的中共國政權之邪惡,比大淫婦的巴比倫和羅馬尤甚。因為這被稱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草案,其中一大題旨就要對互聯網上進行的二次創作加以規管。表面看似進一步保護原創意念,其實是假保護創意之名扼殺創意,叫那些在創作資源上擁有強大優勢者,於條例的保護下,就算垃圾般的創作也能被捧成唯一的正統,跟創作美好的本意完全相悖相違。當然,這也不是要點,因為這草案最重要的任務根本就是助狼英政權滅聲,掃平互聯網上現今流行的那些衝著建制而來的二次創作。

說起版權法,我又想起教會圈子裡某些常常高舉版權法的耶能,引經據典的把尊重知識產權一事當成絕對的真理來教訓人,完全是一派胡言,不知所謂,其心當誅!

靈風拂 齊起動

上主日是聖靈降臨日,有謂是教會的生日。

這片子是年多兩年前在公青的一次退修營拍下的,片中所見是安裝在營地的一個風力發電裝置。

聖經把聖靈比作風。若聖靈如風,我們是一片片的車葉,這片子可給你我什麼想像的空間沒有?

從李官的判語看耶穌的比喻

李唯治裁判官指施教仁所獲的嘉許狀是「呃番嚟」。

有網媒的文章分析,這可能反映著李官認為施教仁之所以獲聘,甚至其因工作所得之薪酬也是「呃番嚟」。

若然如此,海牛以為,這是一種封建的恩主心態:大老闆就是恩主;僱員受聘,是大老闆的恩賜。你虛報年齡,騙了大老闆開恩賜你工作機會,是何等大罪!

這令我想起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章那個葡萄園主的比喻。

在那個時代,工作機會可能真是一種恩賜,所以耶穌才說了一個這樣的比喻,叫當時的人明白上帝賜恩的心意。然而,在廿一世紀的今天,社會已蛻變,我們很難想像有人還當大老闆是恩主。故此,如何演繹聖經這比喻便需要一些調校,否則難有共鳴。再者,如何應用之,更加要小心,切莫將比喻的背景變成真理規條,來合理化封建的制度。

奈何教會中實在有太多如此解經的金句王。

也奈何香港法律界有一個李官。

十年人事…

差不多十年了,重臨此地,已彷如隔世,當中人或事,何止幾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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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多前來這裡,是因為教會執事執委退修會,那是以後一連串教會變革,包括禮頓道堂重建計劃的序章。

今天,新堂廈已落成入伙兩年有多,當年的堂會主席、行政幹事亦都早已先後回到天父懷中,我也把會籍退還了,而主任牧師也離任在即…

從聖誕再思敬拜禮儀

聖誕,神子降卑為人,住在罪人當中,由高天的榮耀能力中,落到一個弱小無助的境況裡。從掌控,到棄權。

轉念在想,敬拜,有form?無form?

舊約的禮儀,是規範,抑或是從當代其他宗教禮儀的釋放?有關的釋經,有沒站在昔日的處境中?應用,又有否抽離了現在的立腳點?

今天,當禮儀變成可把握把持的一套穩定法規,究竟道成肉身之道其位置又在哪?

保羅說的活祭又是怎麼一回事?

彼得的見證

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載那第一篇的講道,今日看來,滿有抗爭的況味。猶太宗教領袖依照當時的律法和法律程序,把耶穌定罪釘死,彼得卻公開宣告耶穌是給不法之人所殺,這是對當權者和其支持者明明的指控和譴責。

今天香港教會,在這彎曲、是非顛倒、以法治之名行使制度暴力的世代,如何做耶穌的見證?

佔中之感

只講道德的道德佬,又怎會受道德感召呢?這等人,口講道德,卻沒甚良知,甚至甚是涼薄,難以被感動。

過去數十年,香港的福音派教會,並其所辦的學校,正量產著這等人。

感召不了。

感 不 「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