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二)

【明報專訊】昨天是父親節,防止虐待兒童會在九龍公園舉行親子繪畫活動,多個家庭合作畫出《沒有暴力的世界》。大畫布上只見人人掛著笑臉,防止虐待兒童會希望此活動能提醒家庭和學校,不要以體罰對待兒童。

我們真能如此簡單地便在體罰、家庭暴力和虐兒之間劃上等號嗎?世界真的可以沒有暴力嗎?

我想,那只是某些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海牛,作為三個孩子的父親,不會掩飾自己是會體罰子女這事實,相反我看不出適當程度的體罰究竟有何不妥。

有些人愛把社會上發生的虐兒個案與體罰子女混為一談,並主張立法禁止家長體罰子女。

當中當然有不少「成功」的家長和學者侃侃而談自己如何在家中以「溝通與關懷」代替體罰,並「教育」眾人這是做得到的。海牛認為這些所謂「成功人士」好應該感謝上帝賜給他們如此和諧的家庭生活。但事實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人人性格也有不同,同一家庭長大的兄弟姊妹亦可以有完全兩樣的個性,這些人的成功只可當作個別的事件看待,並不代表他們的成功法門是普遍的真理。

另一方面,我們也得要搞清楚一個很基本的問題:若某樣東西有機會被濫用就要徹底的把它禁止嗎?為免極端的家庭暴力悲劇,我們就要完全否定體罰的存在價值嗎?

若體罰子女果真刑事化,會否真能化解還是激化了家庭的內部問題呢?到那時,這法例又會否被悖逆的子女濫用來對付欲對其加以管教的父母之工具呢?

又或設若某某的子女自小就有暴力的傾向,動輒「郁手」打其他的小朋友,作為父母的因不能責打他,只好一味相勸:你這樣打人家的小朋友是不對的,你知道嗎,你這樣會弄痛甚或弄傷人家的。你認為一個從沒給責打過的小孩能體會給他打的那個小朋友的痛傷嗎?假若使用適當程度的體罰也屬違法,父母可能連跟子女說道理的最後板斧也沒有了:如果我像你剛才打妹妹般打你,你說你會痛嗎?答案是不會,因為那「如果」已經不復存在。那是何等的悲哀。

《聖經》中的箴言有這樣的話: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13:24)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19:18)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22:15)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23:13)

從來作父母的都要愛錫自己的兒女,在責打的同時也必須要懂得克制,也要使子女在受罰的同時明白原因和有所學習。我們又怎能把乖僻的父母虐打子女與正常的管教等量齊觀呢?

1 thought on “體罰(二)

  1. 我也很認同你的看法,適當的體罰是必須的。

    有關體罰,你知道現時的法例是怎樣嗎?

發佈回覆給「losin」的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