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講書檯」吧!之三

「…公理宗教會之治會,並無意產生一特殊階級。即使曾受按立專責傳道及主持聖禮之牧師,並不因按立而享有特權,正如被按立之執事一樣。未經按立之素徒(普通教友)亦可擔任講道。如情形需要,教會可邀請素徒主理聖禮。又如禮拜堂未能聘得牧師,得在教會之許可下,由素徒負責。固然公理宗重視按立牧師為一莊嚴神聖之事,但絕不將未經按立之教友地位減低,因認定一切教友在上帝面前,均為有『君尊之祭司』,在認為適宜時可執行牧師之聖職也。……」(節錄自公理堂開基一百週年紀念特刊中已故主任牧師馬敬全牧師之撰文《發揚公理宗的優良傳統》)

今天我教會裡某些人總愛把事、物、人聖俗二分,泡製教會裡的層級文化,揚棄了公理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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