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傷猶在 廿三刀又來

網絡廿三條,下星期就首二讀喇,到時,重譯詩歌都可能係侵權犯法,冇得豁免,好似我之前覺得譚某博士首《此地何其神聖》譯得唔好,重譯一個較合粵音同較啱原意嘅版本,都會因此畀人告!呢啲就係所謂知識產權同埋版權法喇!只要你有資源優勢,那怕你創作啲垃圾出來,都會變成唯一正統!根本同創作美好嘅本意係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