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過罪過

數天前,林以諾牧師/博士一段被上載於YouTube的講道短片給轉載至Facebook上,引來一眾演藝界朋友們極大的反應(反感),群起炮轟之。

海牛看過那段短片,單從短片中林以諾的論述,站在宗教角度,我看不出有很大的問題。

我不想挑起爭端,也並非想在此討論教會或基督徒對同性戀的看法。

我卻想問一個有趣的問題:設若一個佛教高僧在佛學講座中強調說吃肉乃罪過,是殺生,根本上跟殺人的本質相同,你認為一眾吃肉的人士會否因此圍剿這高僧?

這問題若跟林以諾事件平衡對觀,可能牽引出不少複雜的宗教及哲學甚至社會學論述,很有探討的價值。

從柴玲的公開信看查經

日前,看到報導說柴玲已信主,並發公開信表示要原諒鄧小平和李鵬。

終花了點時間看罷柴玲的公開信,感覺是又一個把聖經強解的惡例子。

柴玲以大衛要求軍兵們寬待押沙龍來說明寛恕的重要,認為正是軍兵沒有如命寬待押沙龍而造成日後更多的暴力事件,那無疑就是曲解聖經及錯讀歷史,妄顧了經文的主題、背景和前文後理。明明是大衛因姦淫和謀殺而取罪帶來上帝的管教致令刀劍戰亂頻生,也明明是大衛沒有好好處理家中紀律而禍及軍民百姓,又怎可把受中共暴政壓迫的中國同胞跟大衛相提並論呢?如此是否想說六四事件或中共更多的暴行都是老百姓們自招的惡果?

我相信柴玲這樣解經,大多不是出於她本人,而是從別人的教導而來的。這樣把聖經亂解一通,把美德「讀入」經文而非從經文揣摩真理的教導不但危險,而且往往害人不淺。今天在教會裡有一些所謂的查經班,每次查經都只選讀三數節經文便化成兩三個鐘頭的釋經講論,帶領者往往用上無數的串珠縱橫交錯的引用其他經文來證明其觀察是何等有「亮光」,卻甩開上下自然的文理不顧,如此強解,倒不如不查經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