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還是銘記

一千萬銀子或一萬他連得有多少?於人,是天文數字。於萬有主,那可是微不足道。主免人的債,因祂不單有慈心,也有豐富。人不願免同伴的債,因為我們不單沒有深切體會恩主的慈悲,也心裡不富足,靈裡貧乏,以至我們仍斤斤計較。忘記別人對自己的虧欠,是因為能銘記主恩,祂不單免了我們的債,更願意跟我們分享祂永恆的豐富。而當我們認識到恩主所免的不單是我們自己的債,也願意寬免那些虧欠我們的人,我們就必須同時認識我們在主裡有的是永恆的時間,我們究竟願意如何投資這永恆的豐富呢?永遠的忘記?永遠的銘記?

向窮寡婦學習

馬可福音12:41-44(另見路21:1-4)所記那窮寡婦奉獻的行動,當然值得我們反思自己奉獻的態度,但馬可福音書作者似乎也花了不少字詞去描述耶穌如何教導門徒藉觀察別人的宗教行動來學習。耶穌明明在指教門徒要向那些被瞧不起的人學習,而不是向那些普遍受人景仰愛戴者學習。

從聖誕再思敬拜禮儀

聖誕,神子降卑為人,住在罪人當中,由高天的榮耀能力中,落到一個弱小無助的境況裡。從掌控,到棄權。

轉念在想,敬拜,有form?無form?

舊約的禮儀,是規範,抑或是從當代其他宗教禮儀的釋放?有關的釋經,有沒站在昔日的處境中?應用,又有否抽離了現在的立腳點?

今天,當禮儀變成可把握把持的一套穩定法規,究竟道成肉身之道其位置又在哪?

保羅說的活祭又是怎麼一回事?

為光作見證

幻想一下,當施洗約翰下在監裡,有家中長輩到監裡探望他…

「兒啊,你為何這麼激進呢?希律那廝的私生活跟你的使命有何干係呢?你何不忍一時之氣呢?難道你忘了你父親在你受割時所說那個關於你的預言嗎?你來是要為主預備道路,作至高者的先知,行在祂面前啊!你不是要叫人知道主的救恩嗎?你是否肯定那個常和稅吏出入還一起吃吃喝喝的拿撒勒人耶穌,就是那要來的基督?萬一搞錯了,你現在又身陷牢獄,那如何是好?就算沒搞錯,以那個耶穌現在的勢頭,如何動得了羅馬人的毫髮呢?你不應在外邊繼續為基督預備合用的百姓,做好修直道路的工夫嗎?你在這裡又如何見證以色列國的復興呢?你這麼衝動,怎對得起主呢?你這樣當面斥責希律這隻狐狸,對於天國的大業有何益處?如今你還可以怎樣去完成祂給你的託付呢?約翰,你太令主失望了…」

但為施洗約翰至死的見證,我們當感謝主,我深信他的一生,也在為光作見證,使我們藉著他而信。

彼得的見證

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載那第一篇的講道,今日看來,滿有抗爭的況味。猶太宗教領袖依照當時的律法和法律程序,把耶穌定罪釘死,彼得卻公開宣告耶穌是給不法之人所殺,這是對當權者和其支持者明明的指控和譴責。

今天香港教會,在這彎曲、是非顛倒、以法治之名行使制度暴力的世代,如何做耶穌的見證?

落在誰的手裏更可怕?

有關報應和上帝的刑罰;

究竟是大衛明白上帝:我很為難。我們寧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撒下24:14)

還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得準: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呀!(來10:31)

當你叫我不要take action,等上帝出手,那究竟你是出於善意,還是想我的對頭死得更慘?

鄺猶大

那位叫鄺保羅的,不如改名叫鄺猶大吧,賣主的猶大。

慶幸我不屬聖公會,所以他不是我的主教。

他更不是我的弟兄,從來沒使徒稱呼賣主的猶大為弟兄。

於我而言,那些在七一佔中預演被捕的學生,在那當兒,就是我最小的一個弟兄,亦就是如同馬太福音廿五章綿羊山羊的比喻中主所說的祂自己的化身,我們在那刻未能替他們做什麼,已是對不起主;而那姓鄺的講話,不但沒半點憐恤或同理心,倒盡是冷嘲熱諷,甚至落井下石,這實與賣主何異?!

姓鄺的講話中,重覆說了三次我不信耶穌會如此如此,聽起來,就如三次說著他不信耶穌。

一個不信的主教,就算主耶穌今日活活的來到他眼前,他也會像該亞法和亞那那樣,把祂交給執政者,釘祂十字架。

或者,不叫鄺猶大,也可叫鄺該亞法。

「你們甚麼都不知道,也不想想,佔中的小群替市民死,免得整個香港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

守護「巴打」

昨天,青年團契查經,查考創世記十三至十四章,當中記載的是亞伯蘭和羅得兩叔姪的事蹟:由兩人因土地資源問題分開到羅得被擄復被救,都是耳熟能詳的故事。

有人或會因著羅得選擇罪惡之城所多瑪所在的約旦平原而著眼於討論信徒不應貪圖眼前的安逸,但我們要知道,聖經在別處仍稱呼作了這樣選擇的羅得是個義人(彼得後書 2:7),所以在演繹這段記載時,實無需把兩人的選擇之對錯作過份的比較。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聖經一再突顯亞伯蘭如何蒙耶和華神特別的揀選和賜福。

從亞伯蘭,我聯想到今天香港的教會,作為蒙神揀選蒙福蒙應許者,我們應如何守護我們的「巴打」(骨肉原文是弟兄)?

我們看重自己的既得或應得利益,還是信得過那一位天地的主、至高神在我們為「巴打」作出捨己之舉後,仍會照祂的應許給我們加倍賜福嗎?

在今天水深火熱的香港社會裡,誰是教會的「巴打」?我們有否尊重他們的選擇?誰被強權擄掠了?我們有何行動?

今天我們常說要為香港這個我們身處的城市求平安,不錯,當亞伯拉罕得悉神要毀滅所多瑪、蛾摩拉二城時所做的正是這個,然而聖經告訴我們,處身其中的羅得才是那一位常常為城裡惡人的淫蕩而憂傷的義人。

在這當兒,香港教會若只強調要學像創世記十八章那位代求的亞伯拉罕,卻忽略了十三、十四兩章那一位以行動守護「巴打」的亞伯蘭,我們其實算不得盡了兄弟之義。

今日到別堂參加崇拜,牧師提到他們的兒童主日學校校長,一位姊妹,在七一佔中預演中被捕,為的就是要守護那些為公義民主和平靜坐卻遭警方以強大警力打壓的學生們。

如今,我們的「巴打」正義的心仍因天天看見和聽見城中不法的事而傷痛,教會啊教會,我們應如何守護他們?

(或許有人會議論我把聖經作了過份的演繹,我卻只是想分享我從經文得著的一些反思而已。)